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罗海兵)在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贺信祝贺。海外侨界华媒界人士认为,贺信体现了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海外侨胞和华文媒体寄予的深情厚意,让他们感到振奋和鼓舞。
习近平贺信中肯定中新社“坚持为侨服务”,希望中新社“积极联系海外华文媒体”“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海外侨界和华媒界人士认为,70年来,中新社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恪守联接中外、沟通世界,领军华文媒体、服务全球华人的职责,努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既勾勒侨乡的一草一木,又书写祖(籍)国发展宏大叙事,更在关键节点敢于和善于为华侨华人发声,逐渐建设成为世界华文媒体的资讯中心。成功举办的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成为华媒人士的峰会和精神家园。
美国侨领、曾两次出席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著名报业出版人方李邦琴给中新社发来满满一张信笺的亲笔贺信,信中写到:作为身处海外70余年的老侨,通过中新社的平台及报道,了解了祖(籍)国及世界中华儿女的动态,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不但要祝贺中新社生日快乐,更感谢中新社为国家为世界华侨的服务成就及精神。她表示,提高国际传播力及实效性是当前迫切的需要,希望中新社在国际传播上更增加“话语力”来讲好中国的故事传播中国的声音。
多位海外华媒从业者还围绕贺信中提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如何发挥好桥梁作用展开热议。
有着28年美国华媒经营经验的美国《美中报导》社长江维表示,当今世界,风云变幻,在这一情势下,更彰显了华文媒体的重要性。海外华媒应服务住在国受众,建设全媒体矩阵,接轨主流社会。“海外华媒人也是民间大使,应加大力度创办及参与更多的文化交流和商务联谊等活动,从而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
“世界正处于一个更加复杂激荡的时代,华文媒体应加强自身敏锐度,善于发掘中外共通性和共鸣点,增进中外民众相互理解才会让双方相互发现世界观中的底蕴。”斐济《斐济日报》总编辑杨鸿濂表示,“民相亲则国相通,一个和谐共处的舆论环境是世界人民所共同期盼的。华文媒体应借势而为,在世界舞台中树立真实客观且具有独特视角的形象。”
“海外华媒是海外华侨华人的精神食粮,他们关心祖(籍)国的发展,关注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巴拿马《拉美侨声报》董事长周健表示,在国外每天面对大量各种语言文字的讯息,鱼龙混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秉持中正客观、爱国爱乡的华媒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根基。
他说,“感谢习近平主席对海外华媒的关心!要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对祖(籍)国的热爱,加大正面话语权,正本清源,华文媒体是一个重要平台。”(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